當顧客在本店購買貨品時,本店職員會與顧客當埸依據 “貨品驗收清單”上所列明的選項逐一檢查貨品細節,顧客及本店須於檢查完成後雙方簽署同意書已證明該貨品的狀態為完好。當雙方簽署同意書後,顧客可提取貨品離開本店。當顧客離開本店後,不得以貨品有瑕疵或損壞情形發生而要求的退換貨申請。
顧客可享30天非人為損壞貨品退換政策下所提供的退換服務,從貨品簽收日期起的30天內為貨品退換期。
符合以下條件顧客可以申請退換貨品:
退換的貨品必須與您最初收到該商品時完全相同的情況,並且保留完整發票收據、已簽署的“貨品驗收清單”同意書、所有原裝配件、標籤、吊牌、內外包裝、贈品等之完整性,退還的貨品必須為可二次售賣或退還原廠之狀態,否則我們將不接受有關申請。如果任何貨品受損或未以您最初收到該貨品時相同的情況退還或損壞程度超過貨品剛拆封時的狀態,我們將不予接受退還。您應當在保管相關商品時採取合理的保護措施。
若您的貨品符合我們的退換貨品政策,請您於退換期內致電客戶服務主任提出退換申請,以便我們為您作出相關安排。
一經查核所購買的貨品符合退換條件,我們將會為你安排更換全新同型號的貨品/安排全數退款。
以下情況我們有權拒絕顧客的退換要求:
× 自收貨日起超過30日後提出退換要求;
× 若貨品如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退貨。
× 退貨品不全,外包裝、附件、贈品、說明書不完整、或外觀人為原因導致受損;
× 退貨時無法提供合法的購買憑證或單據,或對單據進行偽造、塗改;
× 發生非貨品本身質量問題導致的碰撞、燒毀,以及人為的私自改裝、進異物(水、油、沙等)、不正確安裝、未按說明書指引使用和操作所造成的貨品質量問題;
× 撕毀、塗改標籤、機器序列號、防水標記、防偽標記等;
× 因不可避免因素,如火災、水災、雷擊、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貨品;
× 政策所述其他情況。
如有任何爭議,本店保留最終決定權。